2026年01月25日
誠心認罪必蒙赦免
「他在人前歌唱說:『我犯了罪,顛倒是非,這竟與我無益。神救贖我的靈魂免入深坑,我的生命也必見光。』」(伯三三27-28)
這實在是真理,是屬神的人經驗累積的嘉言,與應許無異。主的作為沒有終止,昔日、今日、直至世界的末了都一樣。凡來到主面前誠心認罪的人,主都把他們藏於懷中。祂常在守望,尋找那些因過犯而陷入困境的人。
有誰不認同這節經文的呢?我們每個人不都是犯罪的,以致不得不承認:「我犯了罪」嗎?不是都故意犯罪,將是非黑白顛倒嗎?不都是惡貫滿盈,自己也體會犯罪是無益的,只帶來永恆的損失嗎?讓我們都誠誠實實的來到神面前,承認這一切。祂只要求我們這樣做,我們也只須這樣做。
讓我們把握神的應許,奉耶穌的名懇求祂罷。地獄之門向我們張羅,但祂要救拔我們賜我們生命和光。我們又何須絕望?為何懷疑呢?主從不輕看謙卑的靈,祂言出必行。有罪的人可以蒙赦免。該受罰的,可以得無條件的赦免。主啊,我們承認自己的罪,求祢赦免我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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