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02月10日

持久的見證人

「因為你要將所看見的、所聽見的,對萬人為他作見證。」(徒二二15)

保羅蒙揀選,看見主,聽見從天上來的聲音。這神聖的揀選,是保羅莫大的榮幸;但這並不是給他個人獨享的,而是要對其他人產生影響。是的,是要對全人類產生影響。福音已傳遍歐洲,因保羅肇啟其端。
我們的本分,就是要替主給我們的啟示作見證。如果我們把這寶貴的啟示收藏起來,我們便有禍了。首先,我們必須有所看見,也有所聽見,否則我們就沒有甚麼可以告訴別人;但如果我們的確看見又聽見了,便應該渴望為此作見證。這見證必須是個人親身的體驗。見證必須為基督而作:「因為你要為他作見證。」而且,須持久地、專注地作見證;我們要以作見證為首要的事,可以把許多其他事情置諸一旁。我們不應該只向一少撮會欣然接受我們的人作見證,卻要向「萬人」作見證,就是所有我們可以接觸到的人,不論長幼、貧富、好壞。我們永不可像愚蒙的人般閉口不言,因為擺在我們前面的,是一個命令,也是一個應許,是我們不可錯失的──「你要為他作見證」。「主說,你們就是我的見證。」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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