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07月27日

第209日

躲避神

「光來到世間,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,不愛光,倒愛黑暗,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。」約翰福音三章19節

犯了罪就會有羞恥的感覺,從創世記第3章就可以看得到。「他們知道自己赤身露體,他們便藏了起來。」[1]在未曾犯罪之前,亞當和夏娃並沒有甚麼需要隱瞞的。當人犯罪之後,純真也就失去了。許多罪惡都是在黑暗的遮蔽下進行的。當孩子做了錯事,他們本能地就會把錯事掩飾,不是撒謊便是把偷來的東西藏起來,讓人找不到。

偶爾你會發現有些人為要表示與眾不同,便公然稱惡為善,還公開承認及做出一些其他人會覺得羞怯並要藏起來的事。多年前,「自由性愛」的論調鼓勵人公開犯罪。人很快就墮落到無可救贖的地步,因為他們犯了罪而沒羞恥之心。保羅在列舉人所犯的罪時說,「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。」[2]

永不要默許或認可那些神稱作罪的事。當你以正義的外袍來把叛逆覆蓋時,例如「安樂死」,你就是在從事最狡詐的瞞騙。神再三提醒我們這樣做其實是愚昧的,即使你的動機和作為能瞞騙人,但你卻是無法瞞騙神的。祂會把它們揭露出來,「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,照着我的福音所言。」[3]


[1] 參考:創世記3章10節
[2] 羅馬書1章25節
[3] 羅馬書2章16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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