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04月20日

第111日

共負一軛

「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,不要同負一軛。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?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?」哥林多後書六章14節

神時常警告祂的子民不要締結不聖潔的聯盟。在建立舊約的神權政治時,論及與鄰邦的關係,神這樣吩咐祂的子民:「不可與他們結親。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,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。」[1]最明顯地應用保羅的這個命令,就是禁止基督徒與非信徒結婚。婚姻是神性的,所以不能離婚;若信徒與非信徒結婚,就是把「義和不義」混在一起。

然而,你可能會被引誘嘗試去締結一個比較隱晦的、潛在的、聖經沒有明文禁止的,但會導致你違背神旨意的聯盟──例如與一些非基督徒朋友成為合伙人。神沒有明文禁止這種合作關係,正如祂沒有禁止你向銀行借貸一樣。但當你們的合伙關係越來越產生豐厚利潤時,你提高了生活水準,參加了一個鄉村俱樂部,讓子女上私立貴族學校,又擁有名貴的轎車等。若有一天,你發現你的合伙人有不道德的行為,而且不願改變。你當然可以中止合伙關係,但這等於要將生活水準降低,想到要失去房子、俱樂部會席等等,已令你不能中止這個合伙關係。你感情上已負上了一個你不願意折斷的軛。這樣,你為了繼續享有世界舒適安逸的生活而妥協,放棄堅持神的標準。你犯罪不是因為那合伙關係,而是你讓自己負上這感情的軛;通常就只有你和神才知道這個軛何時形成。感情上的軛與合約的軛不同,不是一朝一夕產生的,而是不經意地日積月累、一點一滴慢慢積累而成的。所以,你要每天反省自己所做過的事情及所作出的承諾;肯定你的生活方式是由你自己所決定,而非相反;被你生活的水平所支配。


[1] 申命記7章3節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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